朝阳市科技局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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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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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局的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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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长期及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向国家和省申报并组织实施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三项费”、市科学技术基金、市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的合理使用;负责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登记、评审和奖励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市政府科技顾问团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科普和科技下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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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21-2625634 传真:0421-2629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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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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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科技合作科)
电话:0421-2625634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督查督办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管理和科技信息、科技年鉴、科技宣传、科技新闻发布及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国内外科技合作工作的政策;编制全市科技合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科技合作与交流,并管理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域外、国外科研机构、科技人才、资金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经费;按权限承办科技系统出国出境团组和人员报批;负责邀请域外、国外人员来我市从事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管理;负责国际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遴选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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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计划科
电话:0421-2627521
组织制定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科技发展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综合各类科技年度专项计划;拟定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配套政策;组织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和重大科技项目评估、评审和验收;组织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项目;负责全市重大技术需求预测,全市科技统计分析。
研究拟定科技财务管理措施和办法,负责科技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市级科技三项费指标的预算、决算审批、绩效评价及日常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省风险投资、贷款担保资金的申请;负责归口市属科研机构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拟定科技创新环境、科研条件建设和基地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与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规划与年度计划;编制和审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和管理;负责综合并组织编制创新平台建设的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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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市场科
电话:0421-2629431
研究拟定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登记、评价和统计分析;负责市政府有关科技奖励评审和向省申报有关科技奖励项目;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全市科技保密;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协调技术合同争议、技术合作仲裁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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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电话:0421-2627464
拟定我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化、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与措施;组织编制工业科技攻关和产业化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向国家申报工业科技攻关、“火炬计划”、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新产品试制鉴定等计划;拟定有关新产品、中试产品的优惠政策;负责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认定;负责工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遴选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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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村科技科
电话:0421-2631847
研究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与规划;编制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和重大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组织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示范、指导“星火计划”和重大科技产业示范与现代化综合实验基地建设;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引进与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遴选和推荐;负责全市科技富民强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工作;负责驻市省属涉农科研院所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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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发展科
电话:0421-2617976
研究拟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政策、规划与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攻关计划;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产业的发展;指导和管理涉及人口、资源、生物工程、安全、环境、减灾、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的科技规划与计划;负责全市人类遗传资源和实验动物管理;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遴选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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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党总支(政策体改科)
电话:0421-2621745
负责局机关及党委系统各单位的党建、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群团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的政策;拟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现;组织编制全市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组织重大软科学课题研究与评审;负责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工作;负责以企业创新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的组织协调;组织申报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研究确定全市科普工作方针、规划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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